第一章 总 则
为进一步推动河北省先进成形技术及装备协同创新中心(简 称中心)的学科与社会服务工作和规范经费使用管理,制定本经 费使用管理办法。
第二章 流 程
第一条 由系部统筹确定支持学科与社会服务计划后,需向中心 提交系主任签字的申请材料进行备案,备案材料主要为出行计 划、预算金额、与企业的意向合作规划等,经中心审批通过后可 开展学科和社会服务工作。
第二条 学科与社会服务工作完成后,需向中心提供工作成效总 结简报、开展相关工作的记录(含照片、合作草案等),并按学 校财务报销制度进行报销,经系主任签字后提交财务报销单据至 中心进行审核、记录和签字,中心审批通过后返回进行财务报销。 后期报销过程中如有金额变动,需向提供最终报销金额。
第三章 经费使用范围
第一条 用于学科与社会服务工作开展中发生的差旅费、资料印 刷费支出。
第二条 本流程由河北省先进成形技术及装备协同创新中心负责 解释。